发布时间:2019-03-07
1.请考生认真阅读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以及各考区考试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采用网上缴费的考区,考生须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3月1日至12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港澳台考生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并确保参加考试时所持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致。
3.试题均为客观题,题量为120问,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考生可登录考试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生练习版,提前练习、熟悉操作。
4.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请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和微信服务号,随时留意考试重要信息;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发布考试相关信息。
报考条件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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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1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0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备注:1.考试形式:人机对话考试; 2.每个考生只参加其中一轮考试,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 |||